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,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高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信息公示(第11期)。
行政处分决定书高市监野罚字〔2020〕35号实际,高平市野川镇聚友农资经销部出售不合格微量元素水溶肥料,高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,没收不合格微量元素水溶肥料,并处分款480元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,没收不合格微量元素水溶肥料,并处分款48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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